关于转发《关于补选自治区学术
技术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补选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藏人社办〔2016〕33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务必于9月19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人:扎西卓玛 联系电话:8822371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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