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政工人事科:
根据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和扶贫攻坚等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意见的通知》(日人社发〔2014〕130号,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意见》)要求,为实现精准培训,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智力保障,不断更新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6年度专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拟开办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班(公需科目培训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培训时间
2016年4月1日--2016年10月30日
三、培训项目选定原则
坚持实用至上,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创新提高的原则。着眼于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持,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申报培训班次不能与专项经费培训班次重复;已落实经费保障的班次不能申报。
四、项目形式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主确定培训选题,培训形式主要包括集中脱产培训、本地短期培训、专家下基层服务活动等形式。
(一)本地培训。主要针对基层和市直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位能力提升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专项实用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一般应选在市、县(区)本地。
(二)专家下基层服务活动。主要针对基层人才匮乏的现状,通过开展专家下基层服务活动,帮助基层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集中脱产培训。针对基层师资力量不足、培训条件有限等困难,通过送出去集中培训,开拓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视野,加强与内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
五、经费保障
按照《继续教育意见》(日人社发〔2014〕130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预算经费使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日人社发〔2015〕74号)规定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规划。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县(区)、本行业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点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的实际,认真研究提出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项目内容、培训人数、培训师资、经费预算和实施办法。
(二)统筹安排培训时间和地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在确定培训时间时,要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性质,根据行业工作的时间、季节特点进行合理调配。同时,要充分考虑县乡基层一线、西部各县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困难,尽量就地、就近、集中进行培训。
(三)严格执行办班报备审批制度。市直部门(单位)非教育系统的培训计划由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整理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方可办班培训,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经费不予保障,继续教育学分不予认定。各县(区)培训计划和市直教育系统培训计划分别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教育部门汇总整理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完成培训的班次,计入继续教育学时,按规定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方面使用。请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务必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培训工作方案(附件1)、培训计划申报表(附件2)、培训计划备案表(附件3)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培训工作方案模板。
2. 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
计划申报表。
3.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计
划备案表。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7日
联系人:扎西卓玛 电话:8822371 邮箱:rkzsyk@126.com
附件1
xxxxx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xxxxxx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要求,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结合我xx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二、培训对象
三、培训地点
四、培训形式
五、培训主要内容
六、授课教师聘请
七、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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