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25 12:08来源:未知 作者:rkzzj 点击:

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有关部门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藏
人社厅发〔201623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科
技人才队伍建设,今年继续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
为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备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
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够为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和
社会长治久安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
业绩、成果和突出贡献能够被本地(市)、本系统同行专家认可,并具备
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
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
大科学价值,得到区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区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
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
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
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
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
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
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
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
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
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
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区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
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多年从事的学科
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区领先地位,起到带头
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全区技术能手和全国、全区劳动模范、
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能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
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
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区内外同类职业(工种)
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
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能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
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区内外、行业内
有较大影响。
二、选拔数量
按照推荐人选高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下达给我控制
指标2名的原则,结合各)、直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和
高技能人才队伍实际情况,请严格按照选拔条件择优开展推荐工作。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
按程序推荐,不占所下达的推荐人选名额。
三、选拔程序
)、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规定
的程序推荐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并
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具体推荐程序如下:
(一)直属企事业单位由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提出推荐人选,经党组
审定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由
单位提出推荐人选,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审核
(二)县(区)直属企事业单位由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提出推荐人选,
所在单位、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县(区)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由单位提出推荐人选,
经本级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所报的人
员中,按照自治区分配名额遴选人员,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报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四、工作要求
)、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标准和条件推荐人选,
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
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
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高技能工作的,担任副省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
副省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
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务院政府特殊
津贴不可重复享受。
五、报送时间和材料
)、直有关单位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请于2016年410日前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送材料包括:综合报告、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一览表、人选数据库文件和专家情况
登记表各一式两份。其中:
1.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公示情况等。各)加盖政府、
直有关单位加盖级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请对所报专业技术
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分类排序。
3.人选数据库文件。采用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进行信息
录入(下载及使用说明见附件),并同时报送生成的RPU格式文件刻录光盘。 
4.专家情况登记表(打印方法见附件)。
5.能够表明推荐人选业绩成果的有关证书、材料等。
)、直有关单位在填报过程中,出现问题或有何建议,请
及时与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次仁罗布
联系电话:08928822371(传真)
电子邮箱:rkzsyk@126.com
附件: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一览表      
      2.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使用说明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6年3月22
附件1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一览表

类别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职  务
技术
职称
学历
从事专业
业绩
贡献
 
 
 
 
 
 
 
 
 
 
 
 
 
 
 
 
 
 
 
 
 
 
 
 
 
 
 
 
 
 
 
 
 
 
 
 
 
 
 
 
 
 
 
 

        注:类别请填写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附件2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使用说明

 
一、下载软件
点击“智辰软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信
息采集软件”(2016.03.04)。
二、安装软件
双击软件图标,进入安装界面,使用默认设置,用鼠标单击“下一步”
按钮,最后单击完成按钮,安装完毕。
三、运行软件
1.生成报送:按照政府特贴情况表填表说明(1)、(2)、(3)要求认
真填录,信息输入完毕,点击生成报送出现生成报送界面,系统会弹出一
个“另存为”窗口,在其中输入文件的保存路径及保存文件名(【部门简称】
【本人姓名】)后,单击保存按钮,形成RPU 文件。生成报送后点击清除,
可以继续录入其他人员相关信息,信息录入完毕后,按照上一步骤报送
形成RPU文件。
2.打印专家情况登记表:单击打印按钮出现人社部特殊津贴情况表(打印),
进入打印预览界面,单击最右侧的打印按钮即即可打印了。打印后盖章,
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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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